2011-08-17我被另一台機車撞了!

 

這個日子我印象深刻!!

 

雖然不是什麼大傷~但是被對方突然從後方撞上~也是嚇到要去收驚

 

再加上對方態度很差!

 

剛開始說會負責醫藥費~移車請警察來後又不認!

 

堅持要申請初步事故分析表~來釐清責任!!

 

 

我都不敢確定我有沒有壓中線了~

 

~他從左後方撞上~還信誓旦旦說自己沒壓中線!

 

一個月過來~初步事故分析表出爐

 

請大家公斷!

 

Photo

 

還好我打電話給交通大隊負責研判的警員~請他調監視器

 

就算我有違規我也認了~

 

因為我超不爽他先叫我移車~又想只靠警察的草率筆錄~企圖蒙混過關!

 

當中到場處理事故的員警態度也很差~一副這是小事~我幹嘛那麼計較的樣子

 

反倒還站在對方那邊替他說話~當下我真的有被羞辱的感覺!

 

我不是受害者嗎~為什麼警察沒有秉公處理呢?

 

甚至還把對方拉到一邊咬耳朵講悄悄話~不讓我聽到

 

以前我對警察的印象不壞也不好~這次真的讓我感覺很差!

 

現在我了解警察不一定是正義的化身~證據要自己找!!

 

 

他不賠醫藥費~我只好自力救濟啦

 

先問問我的保險sales~看我自己的保險能否理賠?

 

還好我的意外傷害險有給付,同時也告訴我~對方的強制險也能理賠

 

我才又去連絡對方的保險公司

 

其實懂的話~做這些並不難~

 

但當下不了解~得一個個去問..我的人身壽險公司、產險公司、對方的產險公

 

……

 

耗時耗力…..從事故發生到現在~對方從沒有連絡過我

 

 

特此在此分享一下~申請保險理賠的流程

 

讓跟我有類似經驗的朋友做個參考!

 

*強制險:

 

一定要報警處理,拿到{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}

 

不管肇事責任是誰~只要有受傷都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理賠

 

如果不知道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哪家

 

可以傳真{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}[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]查詢

 

Tel02-2321-9167     Fax02-2321-9134

 

等傷全好之後~

 

拿診斷證明書、收據、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影本去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可

 

*法律上:

 

他須付過失傷害的責任,為刑事案件,追朔期6個月

 

  可向肇事地點轄區分局偵察隊or地方法院提出告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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